成立工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建会申请
向上级工会提交书面建会申请,说明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职工意愿和党政领导意见。
成立筹备组
上级工会批准后,成立由3-5人组成的筹备组,负责工会筹备工作,并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的职责。
发展会员
筹备组成立后,可以开始发展工会会员,职工需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或进行会员信息采集。
召开会员大会
根据单位规模,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等。
履行报批手续
将选举结果提交上级工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工会登记与公布
基层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应采取发文、张榜公布、网上发布等形式,向全体会员公布上级工会的批复结果,并依法申领工会法人登记证等。
建立工会小组
根据会员数量,划分工会小组,并在小组内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如适用):
根据女职工数量,及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工会部门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