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将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抵扣销项税额,需要将其转出到其他会计科目中。以下是进项税额转出的一些常见情形及其会计分录:
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原材料原值)
贷:原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适用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经批准后结转实际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改变用途
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进项税额转出
错误抵扣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发现有错误的抵扣,需要将错误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失
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进项税额转出
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购进的货物、劳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年末处理
年底时,将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请注意,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时,需要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并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