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言文中,“则”字是一个常用的虚词,其用法多样,主要包括:
连词
承接关系:连接两个分句,表示时间上或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
条件、假设关系:引出假设情况或表示假设的结果,可译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么”、“就”、“便”。
并列关系:两个或多个“则”字连用,表示分句间是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
转折、让步关系:表示转折时,用在后一分句,译为“可是”、“却”;表示让步时,用在前一分句,译为“虽然”、“倒是”。
选择关系:常与“非”、“不”呼应,译为“就是”、“不是……就是”。
副词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
表对已然或发现的强调,可译为“已经”、“原来”、“原来已经”。
名词
指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如《论语》六则。
准则、法则。
动词
效法,如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
通假
同“辄”,总是、常常。
语气词
用在句末,常与疑问代词“何”一起构成“何则”,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呢”。
其他用法
“则”字在独立小句或非条件小句中只能表示过去时间,与表过去时间的词语匹配。
在条件小句中使用,可以出现表将来时间的词语,此时“则”表示在将来时间中相对过去的达成。
以上是“则”字在文言文中的主要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