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移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确认档案接收地
如果离职后暂未找到工作,可以将档案转回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找到新工作,可以将档案转递到新工作单位或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者是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确认档案存放地
开具调档函
到档案接收单位申请开具调档函,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材料。
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将调档函提交给原存档单位,由原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档案到达接收单位
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方式发送至接收地,并等待接收单位确认档案到达。
请注意,档案转移过程中严禁个人提取携带档案,必须通过机要方式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