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收据通常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的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据”或“收条”。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或“已收到”,然后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如果标题写成“收据”,正文写在标题下面一行,空两格。
如果标题写成“今收到”三个字,正文写在标题下,顶格写。
正文需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某人经手,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示例
今收到:张三
身份证号:
费用:伍佰元整
大写:伍佰元整
费用已结清
特开此据证明
收款人:李四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建议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金额部分,最好使用大小写两种方式书写,以防伪造。
如果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文件,建议使用复写纸制作两联收据,以便对方和自己留作凭证。
收据的日期应清晰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写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