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中的声调标注遵循以下规则:
声调符号
第一声平(阴平):用“ˉ”表示,如“ā”。
第二声扬(阳平):用“ˊ”表示,如“á”。
第三声拐弯(上声):用“ˇ”表示,如“ǎ”。
第四声降(去声):用“ˋ”表示,如“à”。
声调标注位置
标注在韵母上,根据韵母的优先顺序进行标注。
如果拼音中只有一个元音字母,声调直接标在该元音字母上。
如果拼音中有复韵母,则根据优先级标注,优先级顺序为“a > o > e > i > u > ü”。
特殊情况
当韵母中包含“i”或“u”或“ü”时,声调通常标注在后面的元音上。
当“i”和“u”或“ü”并列时,声调标注在后面的元音上。
书写位置
拼音声调写在四线格中的最上面一格。
拼音字母本身需要书写端正,并找准每个字母在四线三格中的位置。
请根据这些规则,在需要标注声调的拼音上正确添加相应的声调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