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结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署名:
在作品的最右侧,自上而下书写作者的姓名。姓名可以用楷书、隶书或行书书写,并且字的大小通常要比正文小一些。
感言:
作者可以在结尾处写下对作品的感言或创作初衷,表达对书法艺术的热爱和思考。
虚词:
类似于开头,结尾也可以使用一些传统的虚词,如“磊落”、“忠诚”等,以增添仪式感。
时间:
如果作品是赠品,可以写上书写这个书法是赠予某某人的,以及书写的具体时间。
印章:
在姓名下方盖姓名章,印章数量通常一方或两方即可,根据画面调整。
落款格式:
年月可以用农历写,例如:“甲午年冬月某某某学书”。
结尾的写作应当简洁有力,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并能够体现出书法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