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流程如下:
兵役登记
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亲自前往登记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登记。
确定预征对象
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向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由县征兵办进行审核。
确定应征青年
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
初检、初审
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并将初检、初审的结果上报县征兵办。
体格检查
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
政治审查
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审批定兵
由县征兵办根据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情况,择优定兵。
发放服装
在新兵起运前2—3天发放服装。
交接新兵
由县征兵办在新兵起运之前1天集中与接兵部队进行交接。
新兵起运
根据铁路运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起运。
报名方式
全国征兵网报名
适龄青年可以在电脑或手机上搜索“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或“应征报名(女)”,进入学信网端口,输入账号(手机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报名。报名后,由街镇大社区通知参加上一级人武部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女兵由警备区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由社区武装部、辖区派出所、居委会组织联合走访调查和网上政审,双合格后参加区人武部组织的役前教育,区征兵办根据青年量化评分高低择优录取。
现场登记
适龄青年可以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武装部现场报名。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征集对象为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年龄为男青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最高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
建议选择一种方式进行报名,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征兵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