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您已就业,报到证应交给您所在单位所在的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如果您尚未就业,则应将其交给原籍所在的人事机构。
2. 对于分配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3. 对于分配到市、州所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派往单位所属市、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派往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
4. 若您计划回生源地择业,报到证将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5. 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请注意,根据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从2023年开始,就业报到证将有序取消。因此,具体的报到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