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
乐视网在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显示,贾跃亭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5.59亿元和2.2亿元,期末余额分别为9.31亿元和4.91亿元。
违规担保:
乐视网在2015年和2016年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为贾跃亭关联方提供担保。
财务报告问题:
乐视网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减值等问题。
业绩预计违规:
乐视网在2016年度和2018年度业绩预计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乐视网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不合规行为。
财务造假:
乐视网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报送和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未披露关联交易:
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
欺诈发行:
乐视网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无牌照内容输出:
乐视网的“乐视网TV版”内容平台在没有相应牌照资质的情况下进行收费盈利,违反了广电总局的规定。
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乐视网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公开谴责、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