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粗糙度的标注方法遵循以下规则:
标注符号
表面粗糙度的符号通常由一个带横线的圆圈组成,横线上方标注粗糙度值,下方标注加工方法或其他相关信息。
标注位置
表面粗糙度符号应标注在零件的可见轮廓线、尺寸线、尺寸界线或其延长线上。
符号的尖端必须从材料外指向表面。
在同一张图样上,每一表面一般只标注一次符号和代号,并尽可能靠近相关的尺寸线。
特殊情况下的标注
当零件的大部分表面具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时,可以在图样的右上角统一标注使用最多的代号,并加注“其余”二字。
对于连续表面、重复要素(如孔、齿、槽等)的表面,以及用细实线连接的不连续同一表面,其表面粗糙度代号只标注一次。
简化与省略注法
当标注位置受限时,可以采用简化注法,但必须在标题栏附近说明简化代号的意义。
当仅有同一种表面粗糙度的去除材料加工的表面以及不会去除材料的表面时,可采用省略注法,但必须在标题附近说明省略代号的意义。
其他注意事项
表面粗糙度代号中数字及符号的方向必须按规定标注。
符号样式和数字注写方向应与尺寸数字方向一致。
对于齿轮、渐开线花键等工作表面,若未画出齿形,则表面粗糙度代号注在分度线上。
以上是表面粗糙度标注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