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动态管控的操作步骤如下:
确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开具证明:
需要到社区开具3年未复吸的期满证明。
申请取消:
持期满证明到当地禁毒部门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审核过程:
禁毒部门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至国家禁毒委进行最终确认。
管控等级变更:
管控等级将由黄色变更为蓝色,表示动态管控已取消。
取消检测:
取消动态管控后,在出示身份证时,公安机关通常不会进行吸毒检测。
请注意,公安机关不会主动提出取消动态管控状态,必须由已经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自己主动申请。整个流程可能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