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言,也称为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于说明一个人在去世后如何分配其财产。以下是遗言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点,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遗言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首部
立遗嘱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现住址等。
正文
立遗嘱原因:说明为什么要立遗嘱,例如健康问题、家庭状况等。
财产清单:详细列出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特征,不动产需具体位置和面积。
财产处理:明确说明对遗产的处理意见,包括受益人、分配方式等。
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此部分陈述。
尾部
遗嘱份数:遗嘱制作份数,以及由谁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签名(如适用):如果有见证人,见证人需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日期:遗嘱制作的日期。
注意事项
自书遗嘱: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口头遗嘱:仅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可订立,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公证:为了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可以选择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要求。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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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张三
性别:男
年龄:60岁
民族:汉族
现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因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特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做出以下处理:
1. 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由我的儿子张四继承。
2. 存款:银行存款100万元,由我的女儿张五继承。
3. 其他财产:个人收藏、车辆等,按照我的意愿分配。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我的子女张四、张五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张三
签名:张三
日期:2024年5月10日
见证人:李四、王五
签名:李四、王五
日期:2024年5月10日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机关,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