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章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报案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登报声明
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补办手续
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携带报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到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办理补办手续。
刻制新章
治安管理科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刻章许可证,并指定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刻制新章。
银行印鉴更换
请确保按照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和手续。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