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4停4的计算方法如下:
行驶计算周期:
从车辆第一天进入管控区域开始,接下来的4天为可行驶期限。在这4天内,车辆可以连续行驶,但总行驶时间不得超过4天。
停驶计算周期:
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车辆必须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在这个周期内,车辆需要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
周期重置:
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可以重新开始行驶计算周期,即再次连续行驶4天,然后停驶4天,如此循环。
例如,如果车辆在1号驶入管控区域,则:
1号至4号:可行驶期限,可以连续行驶。
5号至8号:停驶期限,必须停驶。
9号至12号:新的可行驶期限,可以再次连续行驶。
请注意,这个计算方法是以自然天数计算的,不区分工作日与节假日。车辆在停驶期间可以停放在合法的位置,如小区或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