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函通常由档案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以下是开具调档函的一些常见地点和步骤:
毕业学校
毕业生可向毕业学校申请调档函,用于将档案从原学校调至新学校。
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若想将档案调回户籍所在地,可向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调档函。
接收单位
毕业生确定工作单位后,可向单位的人事部门申请调档函。
工作单位
对于即将入职的国企或大型企业员工,档案可能由单位档案管理处管理,需向档案管理处申请调档函。
人才市场
多数新入职人员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需向人才市场申请调档函。
办理调档函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毕业证(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个人文件
调档函办理的具体步骤可能包括:
1. 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接收函》,并加盖公章。
2.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填写《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查阅人事关系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费用。
4. 人事档案办公室将档案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 凭《接收函》和《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6. 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开具地点,并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