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撤销重命名操作,您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使用撤销重命名功能
在重命名的文件或文件夹上右键点击,选择“撤销重命名(U)”。
或者使用键盘快捷键 `Ctrl+Z`。
使用撤销命令
在文件或文件夹上按 `F2` 进入更改命令模式。
更改文件名后,按回车键确认。
若要撤销重命名,直接按 `Ctrl+Z` 或右键点击空白处选择“撤销重命名”。
使用全局撤销
如果撤销重命名操作是在某个程序中完成的,可以尝试使用该程序的全局撤销功能。
在程序菜单中选择“编辑”->“全局撤销”或使用工具栏上的“撤销”按钮。
请注意,撤销重命名操作只能撤销最近一次的文件名修改。如果您已经进行了其他操作,可能需要使用其他工具或方法来恢复原来的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