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AD中选择对象,您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点选
单击鼠标左键选择单个对象。
按住`Shift`键并单击鼠标左键选择多个对象。
按`Esc`键取消选择。
框选
按住鼠标左键不放,拖动鼠标形成一个框选范围,框选范围内的对象将被选择。
框选时,从左到右选择可以确保对象完全被选中,而从右到左选择则允许部分选中。
命令选择
输入命令如`SELECT`,然后根据提示选择对象。
过滤选择
使用过滤器命令(如`FILTER`),根据对象的属性(如颜色、线型、字体等)筛选所需对象。
快速选择
使用快速选择命令(如`QSELECT`),根据对象的属性筛选所需对象。
选择类似对象
先选择其中一个对象,然后使用鼠标右键点击,选择“选择类似对象”按钮。
全选
使用快捷键`Ctrl+A`选择所有对象。
在执行命令时输入`all`回车。
栏选
在执行命令时输入`F`,然后指定栏选点。
选择反向
使用选择反向命令(如`SELECTINVERT`),反选已选对象以外的其他对象。
请根据您的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选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