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方(通常指红字发票)的步骤如下:
发票信息填开
如果是购方已经抵扣的发票,由购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如果发票未抵扣,则由销方开具。
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信息。
信息表填开
购方或销方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购方填写的信息表需要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包括发票代码和号码。
开具红字发票
销售方在开票软件中选择“红字”,然后选择“导入网络红字发票信息表”或“手工开具”。
核实信息无误后,进行打印。
如果是普票需要红冲,直接在系统中选择“手工开具”,录入原发票信息后开具红票。
请确保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和流程,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