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快递丢失时,赔偿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保价快递
如果快递服务中进行了保价,快递公司会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如果快递部分损毁,则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赔偿实际损失。
未保价快递
若未保价,赔偿通常基于服务费用的一定倍数,如2至5倍,但不超过服务费用的五倍。
若未保价且无其他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赔偿额通常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特殊情况
快递丢失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空难等)造成,快递公司通常不承担责任。
若快递丢失是由于寄件人或收件人的过错,快递公司同样不承担责任。
赔偿限额
保价的最高限额通常为每票人民币壹万元整。
未保价的最高赔偿额一般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和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了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了邮政企业对邮件损失的赔偿规定。
其他注意事项
快递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单据上明确赔偿规定。
如果消费者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请根据具体情况与快递公司沟通赔偿事宜,如有必要,可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