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林地通常指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
竹林地;
灌木林地;
疏林地;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未成林造林地;
苗圃地。
此外,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林地还可以细分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和其他林地,其中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以及迹地、苗圃等。
需要注意的是,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按照当前的规定仍然属于林地,而无立木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等概念已经不再使用。